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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承诺书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3-06-28 21:06:33 阅读数:264

根据仁港永胜在浏览中国基础设施协会网站时发现和更新的咨询问题,这些问题很多都是针对最近更新的管理人员登记清单。本文将详细说明以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承诺书的要求。根据《登记材料清单》中登记承诺书的内容要求:
(1)在AMBERS在系统中下载使用新模板。
(2)机构名称、登记地址、办公地址应完整准确地填写,登记承诺书与工商登记、系统填写一致。私募基金注册备案
签章要求:
(1)落款处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2)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过渡期提示:过渡期提示:
2022年6月2日,协会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通知》,自2022年9月3日起实施。申请人应查阅下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和《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

自2022年9月3日起,相关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请在AMBERS系统下载使用新的承诺函模板,承诺函中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应完整准确地填写。
(2)申请人应当按照私募股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材料,认真提交材料,承诺提供的所有登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申请人应承诺不涉及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上信贷信息中介、众筹、场外配置、民间融资、小额融资、小额贷款、P2P,P2B,任何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申请人和冲突业务关联方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形式传递利益。
(4)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相关要求,如果同一实际控制人下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或执行合伙人)应在申请人完成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人的股权,并保持至少3年的实际控制;实际控制人应承诺,如果新申请机构的展览行业发生违法行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注册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合规责任和自律后果。
上述材料签章要求:
(1)承诺函落款处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2)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或执行合伙人)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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